什麼是癌症末期呢?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2007 八月 31

答:研究顯示,第4期大腸癌(指癌細胞已經擴散至肝、肺、骨骼或腦部等遠端器官者),如果不接受任何治療,平均存活期只有半年。若接受包括化學治療以及標靶、放射或其他治療方式,可有效的將平均存活期延長至2年左右。除了延長存活期之外,更重要的是,這些治療對病患生活品質的提升能提供協助。很多癌末的病患所出現的症狀,往往與他們體內腫瘤所侵犯的部位有關。例如腫瘤轉移到肺部,會造成無法緩解之咳嗽、咳血;腫瘤轉移到骨骼,會造成嚴重的疼痛。這些症狀往往無法靠一般的止咳、止痛藥來加以緩解,這時候化學治療藥物適時的介入,能有效的將腫瘤的體積予以縮小,癌細胞的數量以及活性予以減少,將可有效的減輕該病患因腫瘤所造成的症狀及不適,有效提升病患的生活品質。就心理層面而言,病患被診斷為第4期癌症,醫師馬上宣告「放棄」,其原因只是因為化學治療無法「根治」第四期癌症,病患頓時會陷入絕望,認為自己沒救了,不再有人關心他、願意治療他,會讓他覺得沮喪。事實上最近的研究發現,大腸癌合併肝轉移仍有一部分病患在化學治療後,他們的肝內轉移性病灶可以加以切除,這些能完全切除肝內轉移性病灶的病患有1/3可以獲得長期存活(即治癒)。目前癌症治療藥物的進步一日千里,建議積極配合醫師的指示,接受適當的治療,減輕症狀、延長壽命,或許過一陣子又有更好的藥物出現,能對令尊的病情控制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