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者淋巴球輸注可以改善復發性周邊T細胞淋巴瘤的存活期


翰晃

2014 四月 17

周邊T細胞淋巴瘤是預後非常不好的淋巴瘤,一旦病患復發或產生抗藥性後就沒有很好的治療方式,所以像這類病患接受第一線化學治療後達到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時,一般都鼓勵病患接受異體血液幹細胞移植,但是即使接受血液幹細胞移植復發率還是很高,所以如何延長病患生命變成一個很重要的課題。


最近法國巴黎醫院Saint-Antoine醫院的Mamez所領導的團隊證實化療後接受血液幹細胞移植後復發的病患使用捐髓者的淋巴球輸注可以延長存活期,在一個名為「PROMISE」的研究中一共有380名病患,其中有64名病患在液體移植後六個月內復發,而且年齡大於15歲。


其中有51名病患可以接受評估,13名是接受過捐贈者淋巴球輸注,另外38名則無。輸注後的整體存活期是18.5個月,而沒有輸注者是4.8個月,差距有14個月。再詳細加以分析這13名接受捐贈者淋巴球輸注的病患,結果發現8個除了接受捐贈者淋巴球輸注,還另外接受了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等,另外5個只單獨接受捐贈者淋巴球輸注,平均輸注時間是在復發後的56天,大部份

的病患只接受一次的輸注,每公斤接受2千萬個CD3細胞。再仔細分析這13個病患的反應率,有7個病患達到完全緩解,2個病患維持穩定狀態四個月,所以整體反應率是69%,經過三年的追蹤的時間還有6個病患存活。
另外38個沒有接受過捐贈者淋巴球輸注的病患中有16個在早期就將免疫抑制劑停掉,結果有兩個病患達到緩解,伴有慢性移植體對抗宿主反應。22個病患有接受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的反應率達到50%,但整體存活率只有29%,也就是38明病患中有9個達到完全緩解,2個病患部分緩解,3個病患穩定,1 年存活期只有21%,相對有接受捐贈者淋巴球輸注的病患高達38%。 所以周邊T細胞淋巴瘤病患接受血液幹細胞移植後一旦復發還是不要放棄治療,接受捐贈者淋巴球輸注還有40%可以長期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