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溫柔


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 中西醫整合醫學科 林淑娟專科護理師/陳明豐副院長

2011 二月 25

昨天接到病房通知有癌症病患需要我們安寧共同照護團隊幫忙的訊息,我們立即放下手邊的工作,去探視照會的病患。

56歲的張先生罹患肺癌末期,因呼吸困難而入院,這些日子以來他無法平躺好好睡覺,每天都需依賴著氧氣才能讓他感覺好一些,但是見到我們時,他關心在意的卻都不是身體的不舒服,而是希望在生命的最後階段能安詳離開。他已經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表明希望醫療人員在他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時,能盡量減輕其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護,不要再對他施以插管及電擊等心肺救甦術,但是因為欠缺兩位見證人的證明,他害怕他簽署的意願書可能在生命危急時仍無法發揮效用。

看著張先生憂心的模樣,我們立即深入了解後發現,原來張先生年少輕狂時就拋妻棄子另結新歡,如今走到了人生最後的階段,陪伴他的卻是二、三十年來未曾見面且獨立撫養孩子長大的太太。太太因擔心須承擔決定事情的責任而拒絕當見證者,而女朋友表明其多年來沒身分根本毫無立場當見證者,隨即就離開不知去向。我們了解事情的癥結點後開始與張太太進行溝通與說明,我們肯定她多年的辛苦與委曲,張先生未善盡家庭之責確實對她造成傷害,但由於雙方並未曾辦理離婚,因此在法律上仍為有效的婚姻關係。根據安寧緩和條例的規範,末期病人可以自己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但須有二位以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在場見證並簽署之。

見證者的職責在證明張先生是在意識清楚、無人脅迫的情況之下自願簽署的意願書,因此見證者並無須承擔任何決定患者生命之情事的責任。

經過一番說明與解釋之後,張太太表示願意放下過去的一切怨恨照顧先生最後的階段,她會尊重他的決定,隨即聯絡她的大兒子前來當第二位見證者。張先生終於安了心,就在隔天凌晨時分,他的意識陷入瀰留狀態,生命徵象漸漸下降,就在糟糠夫人溫柔的陪伴之下,張先生未接受任何侵入性的醫療措施,安詳的走完人生,而張太太也在寬恕的愛裡獲得心靈上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