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性乳癌的治療方式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2009 八月 06

答:根據您的描述,您母親目前罹患復發的轉移性乳癌,乳癌的治療用藥包括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及標靶治療之藥物(如賀癌平)。其中比較受限於腎臟功能及病患其他體能狀況的是化學治療藥物,舉例而言,小紅莓類(如doxorubicin、epirubicin)藥物主要的毒性包括心臟毒性及骨髓抑制(白血球下降、貧血),但腎臟功能不佳一般仍可使用,然而因令慈的心臟功能也不好,故也不適合使用。另外紫杉醇類藥物(如太平洋紫杉醇、歐洲紫杉醇)主要是受到肝功能的限制,腎功能不佳仍可使用。至於乳癌主要的口服化療藥物(Xeloda)則確實必須依照腎功能調整劑量或不可使用。另一方面,若令慈的腫瘤乳癌細胞荷爾蒙接受體為陽性(指ER、PR),則其實也可考慮先使用荷爾蒙治療藥物,包括泰莫西芬,各種芳香環酶抑制劑(安美達、復乳納、諾曼癌素)、Megestrol等都可相對安全地用於心臟、腎臟功能不佳的病患,您母親的狀況,各大醫學中心的醫師應該都能盡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