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期間出現胃潰瘍可否同時治療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2009 元月 22

答:依您的描述,「得舒緩」應是口服標靶抗癌藥物而非止吐藥,您父親自費購買的止吐藥應不是「得舒緩」,胃潰瘍的成因一般和止痛藥、飲食、咖啡、生活習性及胃幽門桿菌較有關係,當然化療藥物如果是對黏膜有傷害性,也有可能產生潰瘍,但機會較小。化療期間出現胃潰瘍,原則上仍可以同時治療,但如果胃潰瘍嚴重,進一步造成胃出血,則化療應當要停止,以保病患安全。病人有任何不適均應適時向主治醫師反應,不建議強忍不理。至於肺癌先以化療使腫瘤縮小後再手術,是一可行方式,成功與否端視對化療是否有反應。依據西方國家的臨床試驗結果,腫瘤的有效反應率(腫瘤變小)約在60%左右(報告介於50%~70%之間),其中大約有30~40%病人能真正以手術切除,而接受手術前化療的病患,平均中位存活期(指超過一半病人能存活)從15個月至33個月不等。而3年存活期從20~50%不等。然而每位病患實際病況不同,上述數字僅能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