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癌病患何時該接受第二次腹腔探查術?


台北榮民總醫院婦產部 主治醫師 王鵬惠

2008 七月 01

前言

卵巢癌是極為可怕的婦女癌症,主要的原因是由於卵巢癌通常都是無聲無息的,極少有症狀。一旦病患發現自己身體上有些許的異樣或不適時,此疾病往往已經非常的嚴重了。這些病患診斷時幾乎均屬於晚期(第三期以上)的病患,此時病患的五年存活率大概降至百分之三十以下。由於抗癌藥物以及手術技巧的進步,卵巢癌病患的存活率雖然已有些許的改善,但是仍未達理想。加上卵巢癌的疾病特性是反覆在腹腔內生長及散佈(復發及轉移),而這些散佈及復發的病灶通常極為微小,然而這些微小的病灶就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過了一段時間(短則數天,長至數年),我們在臨床上就會發現不可收拾的復發性腫瘤,此時病患能被治療成功的機會,幾乎降低至百分之十以下。所以如何提早探查出此類微小的腫瘤,以便早期治療,一直在醫學界引起廣泛的討論。在許多方法中,最標準,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今天所討論的第二次腹腔探查術。

何謂第二次腹腔探查術
卵巢癌病患在接受標準且完整的分期手術或減積手術後,再連續接受4至8次(一般為6次)的多種抗癌藥物(目前第一線使用紫杉醇及鉑藥物)混合治療,達到完全緩解的狀況後,接受的再次腹腔探查,謂之第二次腹腔探查術。所以要達到第二次腹腔探查術的標準,一定要在臨床上是歸類於「完全無病」的狀態。何謂臨床無病狀態呢?它至少包括下列三大條件:(1)身體的詳細檢查並無病灶發現;(2)血中的腫瘤標記(一般為CA125),要落在正常範圍內,且並無昇高跡象;(3)所有影像學的檢查,包括超音波、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也偵測不到任何病灶的狀況。那大家一定很疑惑的問道: 臨床上既已稱為「完全無病」,為何還要接受白白的一刀(第二次剖腹探查)?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從卵巢癌的性質,以及臨床的發現來說明。根據文獻的估計,這些臨床上無病的病患,往往並不是真正處於無病的狀況。因為這些「無病」的病人如果接受第二次剖腹探查,我們發現約略有一半的病患,在打開腹腔時即可找到肉眼看得到的腫瘤,此稱為巨觀腫瘤;而約略有1/4的病患,巨觀上(手術者的肉眼)雖然找不到腹腔的腫瘤,但切下許許多多的腹腔內檢體送病理醫師作化驗,卻可見到殘存的惡性腫瘤細胞,此時稱之為微觀腫瘤,事實上,臨床上只有剩下的1/4病患,才是完完全全在手術者及病理醫師的檢查及確認下,屬於「真正無病」狀態。由此可見第二次剖腹探查的角色,已可判斷這位卵巢癌病患的真正預後了。因為臨床上認為已經痊癒的卵巢癌病患,竟然超過一半以上為仍屬於有病的狀態,這些病患的預後,顯然與真正無病的病患預後不同(當然較差)。所以在十幾,二十年前,幾乎所有的婦癌醫師對於高危險群的卵巢癌患者(即一開始手術時,病患屬於第三期以上的卵巢癌患者),以標準且完整的手術加上術後六個療程的化療以後,均建議要接受第二次剖腹探查來評估預後。事實上,在台灣早期(約略三年以前)也是如此,因為那時的抗癌藥物並不包括紫杉醇,所以接受第二次腹腔探查,遇到上述的巨觀腫瘤時,這些病人可以接受「健保」給付的紫杉醇治療。不過第二次腹腔探查,此類手術又慢慢被一些婦癌的專家們放棄。最主要的原因是來自目前並無有效的救援藥物存在。這意謂,一旦我們在第二次剖腹探查時,發現治療未達理想(存有巨觀腫瘤),甚至無效時,下一步我們該如何去做?我們雖然不至於束手無策,不過也好不到那裡去,因為目前尚未有很好的藥物治療指引。而且臨床上這些「無病病患」不接受第二次剖腹探查術,待其腫瘤復發或長到臨床上可用影像檢查偵測到時再來治療,其預後也差不多。與在第二次剖腹探查,發現有病就「提早」(應該說是「繼續」)治療來比較,二者也差異不多。所以第二次剖腹探查,就反反覆覆一直被一些婦癌科的專家質疑其臨床意義。

除了上述狀況外,第二次剖腹探查也不是完全沒有風險的。手術的併發症,也應考慮在內,這又加強了臨床上建議不做第二次剖腹探查的理由了。由此我們知道,雖然第二次剖腹探查術對於病人的存活率並無法有效的改善,但是藉著這類手術所得到的訊息,大概可以讓病患、家屬及醫護人員對於此病患的預後有較明確的了解。所以,我們一般建議此手術應該只有在高度選擇下才進行。例如:病患有要接受積極治療的準備,且第二線治療也有充分的準備下,我們才會去做第二次腹腔探查。不過,我還是要強調,目前其從事第二次腹腔探查的利弊,還存有極大的爭議,而且每位醫師及每位病患均不相同,並無絕對的建議。

那麼第二次剖腹探查,真的除了提供病患預後訊息外,再也沒有其他用途嗎?不是的。由於生物學以及分子生物學的進步,現在我們可以藉助這些工具,例如:基因晶片、蛋白質晶片或是藉由細胞培養做化學藥物敏感試驗,都可以根據個人的狀況,量身訂做得到最佳的治療。目前雖然仍在啟蒙的階段,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有一番作為,大家拭目以待。

結論

總之,目前醫界的看法是,晚期卵巢癌的病患接受過標準的外科減積手術以及術後完整的化學藥物治療後,病患在臨床上已進入「無病」的狀態,且有第二線的治療方法在準備著,經由醫師與病患充分溝通後,雙方認知其價值所在時,才是接受第二次剖腹探查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