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直腸癌是否可以用標靶治療藥物?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王緯書醫師

2007 八月 31

答:研究顯示,約二至三成大腸直腸癌病患於發病時就已經出現淋巴腺轉移,但尚未出現肝、肺、骨骼等遠端(器官)轉移,這時定義為「第三期」大腸直腸癌。由於第三期大腸直腸癌已有早期(淋巴腺)轉移之情形,即使接受手術完全切除腫瘤,將來復發率仍然很高,50%的患者有可能會因腫瘤復發而死亡。根據國外大型臨床試驗顯示,這類癌症病患於手術完全切除腫瘤後,若能使用為期6個月的Oxaliplatin搭配5-Fu以及leucovorin作為輔助性化學治療,比傳統只使用5-Fu / leucovorin的治療方式更可有效降低復發率,並提升病患的治癒率及存活期。標靶治療藥物,包括爾必得舒(Erbitux)以及癌思停(Avastin)等單株抗體,於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療效已獲得證實,可有效增進化學治療藥物的效果,但是在第三期大腸直腸癌的輔助性治療方面的臨床試驗結果尚未出爐,因此目前尚無法推薦令尊使用標靶藥物,不過化學治療仍是必須要做的。至於小分子的「酪胺酸激?抑制劑」(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於大腸直腸癌方面並無顯著的療效,不建議使用它們來預防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