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動療法不適宜用在肺腺癌嗎?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邱宗傑醫師

2007 七月 27

答:肺腺癌的治療依病人的疾病期別及病人體能狀況而定,早期第一、二期若體能狀況良好,應考量手術切除;第三期以上手術切除較難達到治療目標,化學治療是應該被列入使用的治療方法。近年標靶治療對此類病人的治療有非常大的進展,艾瑞沙及得舒緩(Tarceva)以及一些正在研發中的藥物都有不錯的療效,若轉移到骨骼、肝、腦等器官預後通常不佳,治療除了化療或標靶藥物治療外,可依病人症狀安排,不過大多以放療來改善病人的骨骼轉移或腦轉移所引起的問題。令堂已有多處轉移,放射線治療對骨及腦轉移會有暫時性的效果,不過治療有其極限,若達到人體組織對放射線的最大耐受度則無法再使用,令堂已照過15次,應是已達到劑量容許範圍,不能再繼續照下去。至於是否會再復發?依我們的經驗,此種劑量並無法保證可將癌細胞殺滅,再發的機率仍高,並無特別有效的預防方法。至於冷凍治療,對肺癌的治療並不是公認有效的方法,原因是肺腺癌在支氣管末端或更遠處,並無法有效達到冷凍的治療效果,艾瑞沙目前在台灣地區健保給付的條件是肺腺癌經二類化療治療無效後方可申請使用,以令堂的病況而言,從未使用過化療藥物與該藥的給付規定不符,應無法獲得給付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