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組織病理分類對病情會有什麼不同?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2007 元月 12

答:食道癌按組織病理學可分為鱗癌﹑腺癌和未分化癌。食道中上段癌變大多屬於鱗癌,而食道下段和賁門則大多屬於腺癌。鱗癌的治療常在手術後合併放射性治療,腺癌對化學治療較敏感,所以在手術後會 合併化療, 不過治療方法選擇的依據主要是腫瘤的分期(TNM staging, 指腫脹侵犯的嚴重程度)以及腫瘤的位置, 目前整體來說治療的趨勢多半會在手術後合併化療及電療(放射線治療), 或是在手術前先以放射線加上同步進行的化學治療再以手術切除, 治癒率(即預後)和腫瘤分期關係較大, 病理分類的影響較小,無法一概而論, 治療方式的選擇也需尊重主治醫師的專業。

至於追蹤部份, 標準治療結束後,建議第一年需每四個月追蹤一次,第二年之後每六個月追蹤一次;追蹤項目包含理學檢查、血液及生化常規檢查、胸部X光、上消化道內視鏡或鋇劑攝影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