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骨髓或幹細胞移植者應何時開始呢?


台灣癌症臨床研究發展基金會 整理

2005 十一月 04

答:移植治療的時機依疾病而定,有些病人可能立即需要移植,例如:罹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的年輕病人,且已有配對成功的兄弟姐妹作為捐髓者,在完成誘導性化學治療之後接受移植是最好的。誘導性化學治療,主要目的是將腫瘤的量減到最少程度。對於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的病人,可能是接受標準的化學治療,或者是接受一種新的藥物──Gleevec(Glivec),這種藥對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病人是非常有效的;如果化學治療仍無效,則接下來才以移植的方式治療。多發性骨髓瘤也應早期即接受移植治療,因為即使已化學治療成功者仍有復發的情形,而移植可以延長病人的無病存活期。

其他的疾病則不一定要立即接受移植治療。因為骨髓移植或幹細胞移植的危險性非常高,所以病人一般是先接受化學治療,將移植作為最後的手段。例如:對於急性淋巴母細胞性白血病(ALL)的病人;如果病人沒有過多的白血球或特殊的基因移位等嚴重的危險因子時,只需先給予病人標準的化學治療;如果標準的化學治療無效或是疾病復發時,則考慮給予移植治療。

對於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等某些疾病,一定要先給予病人鞏固性化學治療,使病人達到完全或部份的緩解狀態。而且,在病情允許之下,移植之前要讓病人先由所完成的化學治療中恢復再進行移植,如此移植後發生的問題會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