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轉移應該要如何治療?


台北榮總 腫瘤科 施盈逸醫師

2005 八月 19

答:對於肝癌的確診,會以經皮穿刺切片的病理診斷可靠性最高,但考量肝癌的台灣的盛行率、民情、病人狀況不適合切片等,非侵犯性的診斷標準為兩種影像學檢查或一項影像學檢查合併胎兒蛋白大於400ng/ml。

經正子攝影下肺部的病灶是否為肝癌轉移或其他問題,需進一步再釐清,以目前而言手術切除是唯一肝癌根治性的治療,即使切除後仍有很高的復發機率。局部的治療包括動脈栓塞、電燒灼術及酒精注射;當門動脈系統受到侵犯、淋巴結轉移或遠處轉移,則不適合再行局部治療。

治療的方式及預後,除了腫瘤的大小、門動脈系統侵犯、淋巴轉移、遠處轉移等(以上即是“分期”的標準)有關,亦和病人的年齡、肝功能有關,是否進行栓塞或手術也須依病人整體身體狀況才有辦法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