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新藥的治療效果遭到質疑
翰晃
2017 元月 13
有一些抗癌的藥物確實可以延長病患生命、改善生活品質,但是這些藥物都太昂貴,一個月可能要十萬甚至二十萬,這些藥物值不值得讓病患所費不貲的來使用,以前已經有好幾篇文獻指責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這些藥物上市卻不能延長病患生命,最近又有幾篇研究報告也在質疑這個問題,其中一篇的Salas-Vega博士檢視從2003年到2013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及歐洲藥品管理局所通過的62種新藥,在2015年依據英國、法國及澳洲的藥物評估來對這些藥物重新分析,主要分析三個面向:是否延長病患生命、改善病患生活品質、安全性(是否有嚴重不良反應),結果發現這藥物平均延長病患生命3.43個月,進一部分析發現43%的藥物能夠延長病患生命三個月以上,6種(11%)延長病患生命少於三個月,8種(15%)無法評估,16種(30%)藥物並沒有辦法延長病患生命。整體來看這些昂貴的藥物對於疾病效果各有不同,例如甲狀腺癌、癌症引起腹水的藥物是無效的,但是治療腎臟癌可以延長6.27個月的生命,有的藥物用在乳癌平均可以延長8.48個月。又,在改善生活品質方面,有42%的藥物可以改善生活品質,但是53%的藥物沒有談到能不能改善生活品質。安全性方面,45%的藥物有評估安全性,可以減少病患引起不良反應,19%的藥物的安全性卻不太穩定。整體來看,三分之一的新藥沒有辦法延長病患生命,五分之一的藥物不能延長病患生命、改善病患生活品質及減少併發症等。因此Salas-Vega博士認為對於43%能夠延長病患生命的才能鼓勵使用,其餘的藥物都應該重新評估。但是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Prasad醫師也發表了研究報告卻認為沒有這麼樂觀,他研究美國FDA從2008年到2012年核准上市的36種新藥,只有5種可以延長病患生命,另外18種新藥只有1種能改善生活品質,也就是這些藥物對病患有幫助是寥寥可數。因此這些昂貴的藥物在台灣有一些是健保補助,但是大部分的藥物還是需要病患自費,所以使用這些藥物使用前應該跟醫師好好溝通,使用這些藥物是物超所值,還是花了大錢只能延長短暫的生命,由病患及家屬來決定是否該使用這種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