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癌症的病患應該包括運動


翰晃

2012 元月 12

以前的觀念是病患要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所以應該盡量多休息避免活動,但是最近的研究報告顯示這可能是一個錯誤的觀念。這是美國Duke大學醫院癌症研究中心的Jones醫師所作的研究,他認為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的病患應該多鼓勵他們運動,他將20位在接受化學治療前12個禮拜的乳癌病患分成作運動及不作運動兩組,這些病患的腫塊都非常小,只有1.5公分,鼓勵他們一個禮拜運動三次,能夠消耗氧氣60%到100%,結果發現不作運動這組會減少健康狀態10%,事實上這篇報告與2007年的一份研究結果相同,都是一個禮拜最好能夠有氧運動三次,當時研究的人數有242人,為什麼接受化學治療的病患運動可以增加健康狀態呢?在心臟功能檢查上並沒有發現改進,但是在基礎醫學方面的檢查例如上皮細胞及血管功能在運動這組是有進步的,這些進步能減少化療引起的副作用、活動能量、心情改變、心臟血管功能改變。到底有氧運動是要每個禮拜運動三次就好還是每天運動30分鐘呢?原則上是希望短時間且長期的運動,最好是每天運動,而且一個禮拜能夠每天運動30分鐘比一個禮拜只運動3個小時還要好。所以病患要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要多休息是錯誤的,多運動的確可以改善病患的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