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初期會有徵兆嗎?癌症的潛伏期是什麼意思?


台北榮總 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2005 元月 28

答:癌症(或稱惡性腫瘤)的發生,理論上都是由身體上的一個細胞,經過各種原因的刺激,造成突變而變成一個可以不停分裂的細胞,而且這個細胞自己「運氣」夠好,它運用自身各種不同於正常細胞的特性,逃避人體正常免疫系統(像警察)的偵查,漸漸分裂成一群細胞、逐漸變大。舉個例子來說,一個1公分的腫瘤,它可在目前進步的影像學檢查(如電腦斷層)被發現,但它在大部分情形下並不會有任何徵兆或症狀,它是由約109個細胞所組成。根據研究,一個腫瘤細胞要由1個變成109個,需要的時間竟然是數年的時間,這也就是您所說的「潛伏期」。而在這個「成長」的過程,若其所處的環境改變,理論上是有可能被消滅,例如在病患免疫力增強的情況下。癌細胞的發生與進一步成長成惡性腫瘤,都是由許多因素共同造成。因此,要避免癌症的發生,大家應該維持正常的生活與良好的飲食習慣,均衡飲食、多運動、維持良好的體能,並定期做身體檢查。如此在身體維持良好的免疫力下,腫瘤細胞一方面不容易發生,一發生也容易被消滅,就是發生了,也可因為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而易於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