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骨髓移植的病人容易罹癌嗎?


羅東博愛醫院 血液腫瘤科 游介宇醫師

2009 元月 16

前言:
早在1970年代,科學家就已經發現人體移植物的組織相容性和白血球抗原(Human leukocyte antigen,簡稱HLA)有密切的關係,並發展出HLA的測定方法。其後美國西雅圖的湯馬士醫生(Dr. Thomas),為了順利進行異體骨髓移植,利用強力的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作為免疫抑制的方式,並藉由這兩項技術的發展有效地減少異體骨髓移植後的排斥現象以及移植體對抗宿主疾病的發生。湯馬士醫生的成功,使得骨髓移植得以順利發展,因而開啟了骨髓移植的新紀元。但是隨著骨髓移植案例數逐年遞增,發現有些病人在骨髓移植後仍然罹患癌症。正因如此,我們不禁要問,骨髓移植後是否仍會罹癌?骨髓移植的病人是否比一般的健康者有著較高的罹癌機率?

接受骨髓移植是否會增加罹癌的機會?
根據統計,接受骨髓移植的病人的確比一般的健康者有著較高的罹癌機率。至於骨髓移植病人的罹癌機率為什麼會增加,就得先區分骨髓移植所增加的罹癌機率究竟是原發性或是次發性的惡性腫瘤。首先,如果病人本身在骨髓移植之前就已經罹患惡性腫瘤,而在骨髓移植之後,原來的惡性腫瘤仍無法治癒或是治癒後復發,這是第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因為所罹患的腫瘤仍是原來的惡性腫瘤,因此應該視之為骨髓移植本身治療無效。

如果病人本身在骨髓移植之前並未罹患惡性腫瘤,而在骨髓移植之後罹患惡性腫瘤,或是病人本身在骨髓移植前後分別罹患不同的惡性腫瘤,由於這兩種情況的罹癌是屬於新發生的惡性腫瘤,一般謂之次發性惡性腫瘤(secondary malignancy)。舉例來說,如果病人本身在骨髓移植之前罹患的是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在骨髓移植之後其急性骨髓性白血病雖然已經痊癒,但是爾後卻又再罹患骨肉瘤,在此例中,由於急性骨髓性白血病與骨肉瘤屬於不同的惡性腫瘤,此時所新發生的惡性腫瘤就是所謂的次發性惡性腫瘤。這裡要說明的是,即使在骨髓移植前後同是罹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只要其亞型不同,此時所發生新亞型的惡性腫瘤仍然屬於次發性惡性腫瘤。

知道原發性和次發性惡性腫瘤間的不同之後,我們便可以進一步說明。如果患者在骨髓移植前雖然並未罹患惡性腫瘤,但是在骨髓移植後仍然較一般健康者有著較高的罹癌機率;如果患者骨髓移植前便已經罹患惡性腫瘤,儘管在治療後已經達到完全緩解,但是在骨髓移植後除了原發性腫瘤有復發的可能之外之外,次發性惡性腫瘤的發生率也比一般健康者要高。其實民眾所擔心的,大多是骨髓移植後究竟其原發的惡性腫瘤會不會復發?其實除此之外,次發性惡性腫瘤的發生並不少見,也是值得大家關注的問題焦點之一。

究竟骨髓移植後的病人其罹癌機率為什麼會增加,我們依據骨髓移植治療的療程,分成三個方面來談,包括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以及異體骨髓移植來分別描述。

放射線治療

我們由廣島、長崎核爆的悲劇,得知很多有關輻射在致癌方面的效應。輻射所導致的致命癌症中,白血病占總數的六分之一,科學家很注意白血病方面的研究,因為它是人體受輻射後最早出現的癌病。白血病的發病尖峰大約在照射五至九年後發生,而其他癌症的發病尖峰約在15年後發生。廣島、長崎核爆已40餘年了,大多數的白血病患者都已發病,而其他的癌症還繼續出現中。

從日本核爆生存者長期調查顯示,接受低劑量(約250毫西弗以下)者,並無任何臨床症狀,白血病或其他固體癌的發生率都和一般人相同。但是為了輻射安全的緣故,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 ICRP )做了一個很保守又很重要的假設:人體只要接受到輻射,不管劑量是多少,都有引發癌症和不良遺傳的機率存在,沒有低限劑量值,而且致癌或不良遺傳的機率與接受劑量成正比(直線關係),劑量愈高,罹患的機率也愈大,這種情況稱為機率效應。

至於放射線治療與次發性腫瘤的發生是否有相關性?依據一項綜合由西元1962至1992年間的13個的臨床試驗所歸納的研究統計,罹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而存活的孩童,共有56名病患發生重大的醫療事件,包括8名病患在疾病緩解期死亡、4名復發、44名出現次發性腫瘤,而其中的41名是與放射線治療有關。大部分的次發性腫瘤都是良性或是低惡性度的。發生次發性腫瘤的風險,接受放射治療的597名病患與未接受放射治療的259名病患相比,有顯著較高的發生率(p值=0.04)。因此針對罹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的孩童,放射線治療與次發性腫瘤的發生有相關性,且會造成些微上升的死亡率。

放射線治療所引發的次發性腫瘤,如果是上皮癌(carcinoma)或是肉瘤(sarcoma)的話,次發性腫瘤大多發生於放射線治療所照射的範圍。如果患者在曾接受放射線照射治療,自然較未接受放射線照射治療的患者有著較高的罹癌機率。

化學治療
除了放射線治療之外,化學治療也有可能導致次發性腫瘤。化學治療所導致的次發性白血病通常會有兩種型態:
(1)暴露在alkylating agents或輻射後發展出的白血病,最常發生在3-7年內,通常在發展出白血病之前會有一段期間表現出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myelodysplastic syndrome),之後時常會進展成FAB分類 M1或M2之白血病,而且有第5或第7對染色體變異的特徵。

(2)和topoisomerase II 抑制劑有關的次發性白血病,發生在暴露後的2-3年內,通常呈現M4或M5 phenotype,而且時常和第11q23、21q22、3q23的染色體轉位有關。

化學治療所引發的次發性腫瘤,除了白血病和淋巴瘤之外,還包括上皮癌(carcinoma)和肉瘤(sarcoma)。

如果患者在骨髓移植前曾接受全身放射線照射及高劑量化學治療,理論上自然較只接受高劑量化學治療的患者有著較高的罹癌機率,但是因為其所增加的機會實在是微乎其微,並未在任何文獻的統計上顯現出有意義的差異來。

異體骨髓移植
次發性腫瘤可能發生於放射線治療後、化學治療後,當然也可能發生於合併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後。那麼合併異體骨髓移植會不會增加次發性腫瘤發生的機會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最理想的方式是比較「異體移植」與「自體移植」後,次發性腫瘤發生的機會是否有差異。有一篇研究顯示,針對接受血液幹細胞或骨髓移植的157位復發或難以治癒的何杰金氏淋巴瘤病患,異體血液幹細胞或骨髓移植似乎有移植物對抗腫瘤效應(Graft-versus-tumor effect),且發生次發性腫瘤之風險比自體移植較低。當然這篇研究只針對復發或難以治癒的何杰金氏淋巴瘤病患,自然不能把結論引申到其他疾病上,但是異體骨髓移植本身的確存在著移植物對抗腫瘤效應(Graft-versus-tumor effect),有可能降低次發性腫瘤之風險。
異體骨髓移植因為會降低患者的免疫力,因此增加了患者罹患『移植後淋巴增生性疾病』(post transplantation lymphoproliferative 除T細胞之骨髓移植(T cell–depleted 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根據統計,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的人約有0.6%會罹患『移植後淋巴增生性疾病』。因此究竟所移植的骨髓會不會增加次發性腫瘤的發生,事實上尚未有文獻可以告訴我們完整的答案。

結語
接受骨髓移植的病人的確比一般的健康者有著較高的罹癌機率,但是如果醫師建議接受骨髓移植的話,絕對不可以因噎廢食,為了顧慮所增加的一點點罹癌機率,而錯過最佳治療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