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的標靶治療


台北榮民總醫院 內科部 腫瘤科 邱宗傑醫師

2009 元月 16

由於醫學的進步,近年來乳癌的治療效果已有長足的進展,對於轉移性乳癌的治療效果而言,使用第一線荷爾蒙治療可以達到30-50﹪的反應率,而第一線化學治療則可達到50-70﹪的反應率。雖然如此,但整體而言,轉移性乳癌病人的預後仍然不佳,一些治療所使用的藥物,仍存在著大多數病人所不樂意接受和面對的副作用!

傳統乳癌治療所使用的藥物如CMF、FAC(FEC)、AC、TxC、Pac等,雖然在治療乳癌的療效不錯,且可改善並延長病人的生存期,但此種抗癌毒殺藥物的治療方式,除了對癌細胞形成殺傷外,也會對正常的細胞造成傷害,導致治療後藥物相關副作用的產生。針對此方面的缺點,目前熱門的抗癌治療方式是針對癌細胞內的特異分子作阻斷,以造成癌細胞生長分裂所涉及的細胞內訊息傳導的中斷,導致癌細胞的死亡,達到增加病人的治療反應率及希望降低治療所引起的副作用的目標。

研究得知,轉移性乳癌細胞表現第二型人類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HER-2)的比率為20-25﹪,臨床治療的經驗也發現過度表現HER-2基因的乳癌病人接受化療後的療效較無HER-2過度表現的乳癌病人不佳,因此若能針對HER-2的過度表現進行阻斷,抑制乳癌細胞的生長分裂,將有助於控制乳癌的生長。目前乳癌的標靶治療方面,有三類:包括單株抗體、小分子物質以及疫苗的發展。若依標靶治療的分類,則可分類為dimerization抑制劑、抗HER阻斷抗體,抗-ligand阻斷抗體,以及tyrosine kinase 抑制劑等。至於,目前仍在發展中的有以ligand或抗體作為載具系統,或以toxin來毒殺癌細胞的ligand-toxin,以及抗體-toxin複合劑等系統。一般而言,此類標靶治療所使用的藥劑分子量在tyrosine kinase抑制劑方面大約在400 道爾頓,而單株抗體的分子量則大約為150,000道爾頓。下列依乳癌標靶治療所可能使用的方式,作一簡要介紹。

一、單株抗體:
單株抗體具有特異性高且毒性低的特性,除了可以直接毒殺癌細胞外,尚具有免疫活化的作用,但缺點是分子量太大,無法有效滲透入癌細胞,且由於癌細胞抗原表現具多樣性,正常的細胞也會有部分的表現,因此並無法達到非常高比率的療效。目前已上市和正在發展中的單株抗體有Herceptin、Exbitax、ABX-EGF、EMD7200、Omnitarg等。以Herceptin單一藥劑使用在具有HER-2過度表現轉移性乳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或化療無效後的治療具有明顯的療效,對於HER-2陽性的病人Herceptin合併化學治療則有加成效果。以Herceptin合併歐洲紫杉醇(docetaxel)在HER-2陽性的轉移性乳癌病人的治療反應率為67﹪;一些其他類似的研究報導,也指出Herceptin合併其他化療藥劑也有相類似的效果。至於合併其他單株抗體及荷爾蒙製劑,以及合併其他生物製劑,如GM-CSF、VEGF抗體、EGFR抑制劑及化療等,也正在熱烈地研究中。只是,目前臨床上對於Herceptin應該使用多久,以及在癌病復發後繼續使用,是否仍然有效等問題則尚未釐清。由於,此藥昂貴,且療效不是百分之百,因此如何篩選出可能有效的病人接受本類藥品的治療,是使用此類單株抗體作為乳癌病人標靶治療的一重要課題!

二、小分子量物質:
這類與癌症治療有關的小分子量物質可抑制protein tyrosine kinase與ATP的結合,研究指出癌細胞若過度表現此類接受器的話,代表著病人的預後不佳,病人的生存期較短。目前有希望成為治療乳癌的小分子量物質有HER tyrosine kinase抑制劑,包括艾瑞莎、太西佛(Tarceva)等,都是屬於上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的可逆性抑制劑;至於其他類物質,如EKB-569、CI-1033、Lapatinib等,則具有對EGFR及HER-2接受器的雙重抑制作用,三類物質中除了Lapatinib外,都是屬於不可逆性的抑制劑。此類藥劑的作用機轉主要是利用與接受器上的“ATP-結合部位”結合,導致與細胞生長有關的訊息傳導無法被活化,而影響細胞的生長。目前,此類小分子物質對於轉移性乳癌病人的治療使用報告,一般療效反應率不高,以艾瑞莎為例,其臨床效益(包括部分緩解及穩定性疾病)只有12-13﹪。至於另一類抑制在EGFR及HER-2接受器的藥劑如Lapatinib,在實驗室內已被證實可以抑制乳癌細胞的生長,可能具有潛在性的療效,研究也發現本藥可以使用於一些已對Herceptin產生抗藥性的病人,也可以與化療藥物合併使用,但有關此類藥物的確定療效及與其他藥劑彼此間的差異,則尚待進一步的探討。

三、乳癌細胞的疫苗治療:
癌症的疫苗治療,包括了被動及主動免疫治療兩類。被動免疫治療的目的,是使用外源性的細胞素、抗體、免疫細胞來增加或刺激病人的免疫系統。而主動免疫,則使用癌細胞相關的特異性抗原,來引發病人內源性的免疫或抗腫瘤反應。由於癌症疫苗的治療目標,係針對腫瘤細胞的特異性抗原作為標靶,希望能增加病人的免疫反應,來達到消滅癌細胞的目的。一般而言,癌症疫苗治療與傳統的化療藥物比較起來,具有較無毒性且可以與傳統的化療或其他免疫治療合併使用的優勢。目前臨床上正有幾類對抗HER屬蛋白質的疫苗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研究,如peptide EF5合併GM-CSF使用於轉移性乳癌或卵巢癌病人,結果發現本類疫苗使用於病人的副作用較少,且具有誘導病人產生peptide專一性及epitope專一性的毒殺型T細胞的效果,可以將過度表現HER-2的癌細胞溶解殺滅。但由於乳癌病人常無法明顯表現出非常具專一性的癌細胞抗原;或存在於人體內的細胞素環境,無法允許幫助型T細胞的擴充生長;或抗原呈現細胞(APC)的無法有效發揮作用;以及腫瘤細胞可以分泌免疫抑制因子等的因素,使得乳癌治療性疫苗的發展,仍有其侷限性。目前此類治療性疫苗的使用對象,大概也僅侷限在一些早期癌症病人的治療上,癌症疫苗對於乳癌病人治療的使用而言,仍然有一段長遠的路途要走。

結論:
對於轉移性乳癌病人而言,癌細胞上的一些分子結構物,都有可能被使用來作為標靶治療的標的。即使如此,Herceptin仍是目前唯一已被許可,作為轉移性具有HER-2過度表現的乳癌病人治療的單株抗體;其他正在發展中的單株抗體、或小分子量蛋白質抑制劑等,雖然可能具有抑制乳癌細胞生長的效用,但要作為臨床使用的藥物,仍需更進一步的臨床試驗證實後,方能美夢成真!對於癌症疫苗在乳癌治療的應用方面,以目前的研究看來,則僅可能對於早期的癌病有效,但其確切的療效以及可能的適用對象和治療後追蹤的方式等,仍需進行大規模的臨床試驗研究後方能確定。至於,應當如何適切地合併使用一些小分子物質,作為乳癌的標靶治療用途,以及其可能有效的使用對象等,則更需要積極地研究後,方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