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腺瘤可單獨使用Rituximab治療嗎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劉峻宇醫師

2008 十一月 07

答:您好,回答您問題如下:
1. 原則上是這樣沒錯,前提是治療的方式需同時涵蓋肝癌及轉移部位,一般來說化療或標靶藥物治療這類系統性(全身性)的治療方式比較可能達成這個目標。
2. 您背部的淋巴結,不知是否指的是「後腹腔淋巴結」?還是長在皮膚下方突起的腫瘤?如果醫師已確認淋巴結是肝癌移轉造成,生物特性上均屬於肝癌細胞,視為同一種病,即肝癌發生轉移。這道理如同乳癌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一樣,均視為相同腫瘤,至於治療方式係考量癌細胞的生物特性及轉移的位置來決定,並非所謂獨立不相干的兩種治療。

3. 依您的情況,一般醫師會先確認您的背痛是否真為淋巴結轉移造成,還是發生了骨骼轉移,倘若確認為癌細胞擴散導致,則採取先前所說的全身性/系統性治療比較可能有效。癌細胞轉移一般經由血液或是淋巴系統,因此須使用能達到全身血液及淋巴系統之藥物,才能發揮抗癌效果。如果淋巴結確定是肝癌轉移,須針對肝癌治療,Rituximab為針對「B淋巴細胞之淋巴癌」的治療,它對肝癌細胞沒有效果(即便肝癌細胞跑至淋巴結,特性仍然是肝癌細胞)。

您提到的SIR-Spheres(釔元素腫瘤內的放射療法)、Sutent(抗腫瘤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及Nexavar(另一種抗腫瘤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在文獻上及臨床上對於肝癌細胞是有抗癌效果,然而適不適合這些治療,必須考慮病人的體能狀況及肝腎功能情形,許多(八成以上)肝癌病人合併有不同嚴重程度之肝硬化情形,如果肝硬化嚴重(例如產生厲害的腹水、黃疸、凝血功能異常等),則很多治療是不合適的,仍須由主治的醫療團隊審慎評估,選擇適當的治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