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化學治療藥物的最新進展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 陳育民醫師

2006 六月 02

肺癌長久以來都占台灣癌症死亡率的第二位,而最近幾年則數度超越肝癌而成為台灣民眾因癌症死亡的頭號殺手,而且死亡率還有持續增加的趨勢。當我們討論有關肺癌的診斷、治療與預後時,可以依肺癌的生物特性與治療方式的不同,而分成兩大類:非小細胞肺癌(約占85~87%)與小細胞肺癌(約占13~15%)。其中,非小細胞肺癌又可分為鱗狀細胞癌、肺腺癌,與大細胞肺癌等三種。三種主要的非小細胞肺癌雖然在臨床與病史的表現上可能稍有差異,但是在治療原則與病患預後方面則十分相似,所以才統稱為非小細胞肺癌。

對於小細胞肺癌病患的治療,主要是靠化學藥物。由於對小細胞肺癌的藥物治療在80年代已經有較明顯的進步,反而在90年代以後進步較緩;除了將ifosfamide併入cisplatin與VP-16 (etoposide) 合用,或是將VP-16的給藥時間延長,或是合併化學藥物與放射治療密集給予病患的方式外,在治療上並無明顯的進展。目前對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在侷限期病患以合併化學藥物治療與放射治療為主,對擴展期病患的治療則以化學藥物治療為主。對於治療後腫瘤完全消失的病患則可以加上預防性腦部放射治療,以減緩病患日後發生腦部轉移的機率。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化學治療藥物以含鉑 (platinum-based) 的藥物加上VP-16合用為主。第二線治療藥物則有新藥如Hycamtin可以使用。在國外,也曾試著併用紫杉醇類藥品於第一線或第二線化學藥物治療。

對於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方式,因為新抗癌藥物的使用在近幾年內有較明顯的變化。期別較早(第一期、第二期)的非小細胞肺癌還是以手術完全切除為主。局部擴展期(第三期)的病患則以複合式治療為主,其中又可分為第三期A的手術前的化學藥物治療(可能包括放射治療)加上手術完全切除,並對手術前化學藥物治療有效的患者在手術後給予額外的化學藥物治療;第三期B則採取化學藥物治療合併放射治療。第四期的病患則以新抗癌藥的化學藥物治療為主。由於第三期A的複合式治療成效不錯,有些學者也嘗試在第二期的病患也採取複合式的治療。目前對各期別的非小細胞肺癌的化學藥物治療已推展到:

一、可接受手術切除的病患,開刀後的輔助性治療。一般而言,此種方式的化學藥物治療,可延緩肺癌復發的時間(尤其是遠端轉移),但對病患的存活期並無明顯影響。但是今年(2003)國外的臨床試驗報告則有延長病患壽命的結果出現。

二、已局部擴散的病患(stage IIIA and IIIB)。臨床試驗發現,同時使用化學藥物與放射線治療於無法手術完全切除的非轉移性肺癌病患(stage IIIB),也可以延長3-6個月壽命或使患者二年存活率加倍。現在有許多臨床試驗從事放射治療前的化學藥物治療,或是同時給予放射治療與化學藥物治療,一般均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副作用(造血功能抑制與食道發炎)可能較為明顯。此外,也有很多臨床試驗在研究第三期A非小細胞肺癌的病患,如先給予化學藥物治療後,再進行手術切除,是否可以改善病患的存活。在80年代末期與90年代初期便有一些學者嘗試這種複合治療方式,並在一些研究中發現除了可增加手術切除率,也可明顯延長患者壽命。當時被使用的化學治療藥物都還是舊藥,相信現在使用新的化學藥物治療效果會更好。也因為如此,歐洲內科腫瘤學會於2001年將化學藥物治療定為可開刀切除的stage IIIA病患在手術切除前的標準治療。而且美國胸腔學院也在2003年建議將化學藥物治療定為stage IIIA病患在手術切除前的標準治療。

三、不適合放射治療的晚期病患與已遠端轉移的病患。這類病患的預後極差。如不接受化學藥物治療,活動力較好的病患中值生存期尚有6個月,活動力差的病患只有1到2個月的壽命。治療這類病患,主要是支持性治療 (包括針對局部器官不適所需的放射治療),與對活動力較好的病患所作的化學藥物治療。在80年代,如果使用含cisplatin或carboplatin的化學藥物治療於此類病患,可得到20-40﹪的反應率。進入90年代後,有些學者用統計的方法分析(meta-analysis)發現:使用含cisplatin的化學藥物治療可以延長病患壽命約1到2個月。新抗癌藥合併cisplatin或carboplatin 的效果則比傳統的藥物加上cisplatin更勝一籌。

被開發出來並經許多臨床實驗證實對非小細胞肺癌具相當的療效並且健保局有給付的的新藥包括有vinca alkaloids的vinorelbine,nucleoside analogue的gemcitabine,與taxane族群的paclitaxel與docetaxel,分別介紹於下:
1.Gemcitabine(Gemzar)
Gemcitabine是美國禮來公司的產品,是核相似物(nucleoside analog)。Gemcitabine須進入細胞並經過代謝後才能成為真正具有療效的藥物。它的代謝產物可被細胞誤用於DNA的合成,而造成無法繼續合成DNA,並造成無法修補之DNA鏈錯誤。這是它最主要的抗癌機轉。Gemcitabine的副作用與此藥的給法很有關係。例如每日給予此藥時,導致無法繼續給藥的主因是產生類似感冒的症狀,包括發燒、頭痛、與全身倦怠;少數病人則可能會發生嚴重的低血壓。如每週給二次葯,主要的問題是血小板降低。目前最適合的給法是每週一次30分鐘的藥物注射,每注射二週或三週後休息一週。Gemcitabine與cisplatin合用效果比cisplatin + etoposide還好。它也可以與其他新藥或舊藥合併使用,有時甚至三種藥併用以期能提高治療的反應率與延長壽命的機會。

2.Paclitaxel (Taxol)
含有杉醇環(taxane ring)的抗癌藥,均歸類為taxanes。其中,最早被發現並提煉出來的抗癌藥是paclitaxel。Paclitaxel是太平洋紫杉(Taxus brevifolia)所提煉出來的抗癌藥。不同於傳統的植物鹼之抑制微小管合成,paclitaxel是加強微小管的合成與穩定性,這也會造成正常微小管功能的喪失,進而引起有絲分裂的中止。Paclitaxel在早期的臨床試驗所遇到的問題是嚴重的過敏反應,包括有低血壓、支氣管痙攣、與皮膚出疹子。後來發現:延長藥物注射時間與注射前先使用類固醇與抗組織胺(H1 and H2-blocker),則可避免或減少過敏反應的發生。過量的paclitaxel會造成嗜中性白血球的降低或是神經病變;其他副作用也可能有周邊感覺神經病變、心跳變慢、肌肉酸痛、心律不整、落髮、嘔吐、噁心等。Paclitaxel + cisplatin的治療效果已被證實比cisplatin + etoposide好。而且,在美國最近的臨床研究中發現(ECOG 1594 study),paclitaxel + carboplatin 的治療是四種治療處方中副作用較少的一種。Paclitaxel的給法可以每3 - 4週給予一次3小時到24小時注射(也可以延長為72小時),或是每週給予一次1小時的注射。但不適合3週一次1小時或更短時間的注射。有很多的美國當地醫院習慣把paclitaxel加上carboplatin當作非小細胞肺癌的標準治療方式。可能與這二種藥合用時副作用不大,而且可以在門診給予有關。由於專利期已過,目前paclitaxel已有很多不同藥廠生產。

3.Docetaxel (Taxotere)
Docetaxtel是法國研發的藥品,乃由歐洲杉(Taxus baccata)的針葉所提煉出來的植物鹼,與paclitaxel均屬於taxanes。 抗癌機轉與paclitaxel一樣。Docetaxel有比paclitaxel還強的促進微小管穩定性,並有較高的細胞內濃度。Docetaxel在早期臨床試驗時,所遭遇的主要問題是過敏反應與體內液體的堆積。在使用類固醇與抗組織胺後,可避免過敏反應的發生與減少並延緩液體堆積的發生。較高量的docetaxel會造成嗜中性白血球降低,幸好降低的時間不長,所以發生發燒感染的機會並沒有明顯增加。當延長docetaxel的注射時間時,黏膜發炎的機會會增加。其他的副作用也類似paclitaxel。Docetaxel是四種新藥中,第二線藥效果最好的。它是目前唯一經臨床隨機試驗證實有效的非小細胞肺癌第二線抗癌藥。目前健保給付docetaxel於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二線用藥規定是患者曾經接受過cisplatin類藥物的治療,當有需要再做化學治療時,便可以使用。最近衛生署與健保局均已同意使用docetaxel用於第一線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投藥的方式是每三週或每週給予一次1小時的靜脈點滴注射。

4.Vinorelbine (Navelbine)
Vinorelbine是由法國的藥廠所研發出來,屬於半合成的植物鹼。抗癌作用主要是抑制微小管的形成。與其他的植物鹼比較時,此藥對神經的微小管影響較小,所以神經的毒性也較少;主要的副作用是嗜中性白血球的降低。有關Vinorelbine使用於非小細胞肺癌的臨床試驗相當的多。較著名的臨床隨機研究是刊載於1994年的歐洲多國合作的研究,與刊載於1998年的美國SWOG研究。兩者均證實vinorelbine + cisplatin可以延長患者的壽命。也有學者在1998年的meta-analysis中發現,除了使用含cisplatin類的藥物可延長病患的壽命以外,在不含cisplatin的藥物治療中,vinorelbine也可以有意義的延長病患壽命。Vinorelbine也是上面所述的四種新藥之中,唯一發展出有口服劑型並且已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的藥品。

當這些新藥在合併使用鉑類藥品治療時,使用於第一線治療時效果都類似,沒有明顯差異,只是藥品副作用不盡相同而已,只要醫護人員和病患與家屬均能夠充分了解治療本身與其可能發生的副作用,並加以事先預防和事後處理,大部分病人都可以成功的接受治療。

更新的藥物或治療方式也正在研發或是臨床試驗階段。這些新的治療趨勢主要是所謂的標靶治療(target therapy),包括使用(一)細胞訊號傳導阻斷劑,例如使用上皮細胞生長激素接受體阻斷劑,讓細胞內特定的酵素失去功能,喧騰一時的Iressa (ZD1839, Gefitinib) 就是屬於這種藥品。(二)抑制血管增生的藥品,這裡面又包括數十種作用於不同標的物的製劑。(三)免疫治療,主要是針對病患提供或改善其特定的抗癌細胞免疫力。例如使用對腫瘤特定抗原有效的抗體產品,特定的腫瘤抗原疫苗注射,與特定的毒殺型淋巴球的發展。(四)基因治療,主要是改善病患的免疫力、提供病患缺乏的抗癌基因,或是抑制病患突變的致癌基因。(五)作用於細胞不同結構的其他藥品。

以後對肺癌治療的發展極可能是早期的肺癌病患在手術後加上標靶治療,局部擴展期的病患除了上述的複合式治療外,也會在不同的時間點加上標靶治療,至於晚期的病患,標靶治療雖然不可能完全取代新的抗癌藥物,但也會佔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