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患部的放射線治療,其他部位並未移轉是否仍需接受化療呢?


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顏厥全醫師

2008 二月 01

答:類上皮惡性肉瘤是一種比較少見的惡性肉瘤。因為不常見,所以很少有大規模的臨床試驗討論其治療方式。因為它屬於所謂軟組織惡性肉瘤的一種,因此我們大體依據治療其他軟組織惡性肉瘤的經驗來治療此一疾病。根據國外已經有的文獻報告,完整的手術切除仍為軟組織惡性肉瘤的主要治療方式。一般醫師均會建議給予放射線治療,希望降低局部復發的機會。放射線治療可在術前或術後給予。術前給予放射線治療的好處在於可以有比較小的組織水腫及纖維化的機會,給予的放射劑量也較低,但是其在術後產生傷口併發症的機會較高。術後給予放射線治療則恰好相反,其產生傷口併發症的機會較低,但比較會有組織水腫及纖維化的問題。對於上肢的軟組織惡性肉瘤,因為其產生傷口併發症的機會較少,可以考慮在術前就加上放射線治療。但大多數的醫師均習慣在術後給予。至於術後化學治療的角色,因為不同的研究所得結果並不一致,因此無法確定其療效。提倡術後化學治療的人,宣稱給予化學治療可以改善病人的無病存活率及總存活率;但反對者則認為化學治療僅能延後轉移的發生,並不能真正遏止。因為惡性肉瘤的化學治療毒性相當大,必需衡量得(療效)與失(毒性)。目前很流行的標靶治療的藥物,在這類疾病應用的經驗不多,我個人的經驗覺得效果並不是很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