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經前乳癌病患使用泰莫西芬會增加子宮疾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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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莫西芬(Tamoxifen)屬於一類稱為選擇性雌激素反應調節劑藥物(SERMs),用來治療雌激素受體陽性的乳癌,可降低高危險群乳癌復發風險。美國國立綜合癌症網路(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建議使用泰莫西芬5年作為雌激素受體陽性(ER+)浸潤性乳癌或導管原位癌停經前女性的輔助治療。在停經前狀態女性的輔助療法可以考慮使用泰莫西芬 5年或者更久,而停經後女性可以考慮泰莫西芬5 年或改用芳香酶抑製劑。
但是泰莫西芬也會增加包括子宮內膜癌在內的子宮疾病的風險,依據美國癌症學會資料顯示使用泰莫西芬罹患子宮內膜癌的風險約500人就有一人,風險雖然很小,但高於一般的女性。

1998年分析55項隨機試驗的統合分析發現對於罹患早期乳癌的停經後婦女使用泰莫西芬輔助治療後會增加子宮內膜癌發生率,而且死亡風險也會增加。在2018年的一項研究顯示接受泰莫西芬2至5年治療後,罹患子宮內膜癌風險增加了一倍,使用5年後增加了7倍。

雖然停經前乳癌女性病患通常使用泰莫西芬作為一線輔助治療,但是目前仍然不清楚停經前女性使用泰莫西芬是否會增加包括子宮內膜癌等的多種子宮疾病的風險?罹患子宮內膜癌的風險增加通常只限於罹患乳癌的停經後婦女,很少有文獻分析停經前婦女的子宮內膜病變。而現有指引也沒有警告使用泰莫西芬會增加潛在婦科疾病的風險,也不建議對接受泰莫西芬的停經前婦女進行子宮疾病的定期篩檢。

包括台灣在內的很多的乳癌研究顯示亞洲女性乳癌發病高峰年齡比西方女性早,台灣平均是56歲,比西方提早六年,這也可以推測亞洲女性使用泰莫西芬有更高的比例是停經前女性,因此將停經後西方女性的研究觀察結果外推到相對年輕的停經前亞洲女性是有爭議的。

最近韓國首爾高麗大學醫學院Ki-Jin Ryu博士和他同事探討使用泰莫西芬作為乳癌輔助治療是否會增加停經前韓國女性罹患子宮疾病的風險。研究人員使用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局的資料進行了一項全國性的、回顧性縱向群組研究。收納了在2003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診斷出乳癌的20至50歲停經前的女性,平均年齡是42.1歲,評估包括子宮內膜癌、增生、息肉和其他子宮癌等的子宮疾病的發生率。

在78,320名女性受試者中有42.2%被歸為泰莫西芬組,55.8%是對照組,平均追蹤了6.13年。結果發現新診斷的子宮內膜息肉、子宮內膜增生及子宮內膜癌發生率在每千人年中分別是20.13人、13.49人及2.01人,而其他子宮癌發病率為0.45人。在調整年齡、體重指數、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多囊卵巢綜合征、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激動劑治療和Trastuzumab標靶藥物治療後,泰莫西芬組的子宮內膜癌的風險是對照組的3.77倍。

總而言之,泰莫西芬組新診斷子宮內膜增生的發生率約是對照組的6.6倍、新診斷子宮內膜癌發生率是對照組的3.77倍。因此正在使用泰莫西芬停經前乳癌女性要最盡可能控制可以改變的子宮內膜癌風險因素如減肥、低脂飲食及運動等,更重要的定期接受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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