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復發的風險30年後仍然持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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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關於乳癌復發的研究報告追蹤時間很短,因此無法得到確鑿的結論。在2017年Pan的研究發現荷爾蒙陽性乳癌病患接受輔助荷爾蒙治療5年後,在5到20年的復發率還是持續發生,風險約在10%到41%,復發風險取決於原始腫瘤直徑、淋巴結狀態及病理分期的惡性度,但是參與人數較少。
最近丹麥Pedersen和他的研究團隊追蹤了早期乳癌病患長期倖存者,共追蹤長達32年,研究初步診斷10年後的乳癌病患,其臨床腫瘤特徵與後期乳癌復發的關係。

研究使用了丹麥乳癌臨床資料庫,從1987年至2004年間診斷為第一期跟第二期的早期乳癌的女性病患,平均年齡是55歲,且都是屬於最初診斷後10年沒有復發或第二種癌症的病患,追蹤這些病患的復發、死亡。到2018年12月31日止,來計算每千人中每年的發病率及累積發病率。

在36.924名乳癌病患中,有2,595在診斷10到32年發現,每 1,000人中有15.53人乳癌復發,累積發生率為16.6%,在15年時累積復發率為8.5%,20年是12.5%,25年是15.2%,32年是16.6%。

哪些女性比較容易復發呢?研究發現是有四個或(以上)淋巴結侵潤者,即使是腫瘤病理分級1級,也就是(惡性)的腫瘤,復發風險仍然會提高,診斷後10到25年是37.9%;腫瘤病理分級是3級惡性,但是沒有淋巴結侵潤者,復發風險只有7.5%。在以前都認為病理分期越是惡性,復發風險越高,但是這篇研究推翻了這樣的認知,淋巴結侵潤是影響復發風險的重要因子之一。

很多病患都希望能保住大部分的乳房而接受乳房保存手術,但是這種病患反而晚期復發率也比較高。總之,晚期累積復發率增加與40歲以前罹患乳癌、接受保留手術、四個或(以上)淋巴結侵潤、原發腫瘤直徑大於2公分及雌激素受體陽性的女性乳癌有關。

這是第一份追蹤探討早期乳癌初次診斷後30年復發風險的研究報告,而且參與人數夠多,因此有充分的證據顯示復發風險與前面所述因子有相關性,也推翻以前認為病理分期越惡性復發風險就越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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