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鉛中毒及如何防範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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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國109年7月台中發生知名中醫診所不當使用硃砂入藥,並因疑似供藥廠商誤以鉛丹取代硃砂導致數十位患者集體產生鉛中毒的事件,頓時引起軒然大波,也使得眾多經常使用中藥的民眾對於自身使用的中藥產生疑慮,並紛紛尋求與鉛中毒有關的檢驗。此事後續經過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及台中市衛生局的調查後,應該純粹係個別中醫師的不當行為,而非中醫藥界常見的情況,但此事件依舊對中醫藥界產生了相當層度的負面影響,而很多患者也因為對「鉛中毒」並不瞭解而感到恐慌。
鉛的特性及其用途
鉛是一種在自然界廣泛存在的金屬,主要以硫化鉛的形式存在於方鉛礦(Galena)之中。鉛並非人體所需的必要元素,對於人體也不具有任何益處;但由於為鉛具有高密度、柔軟、熔點低及抗腐蝕及氧化等特性,因此在人類發展史上有長遠的使用歷史。鉛在數千年前就已經被人類作為食物容器、水管及裝飾品等,而因此導致中毒者可能也不在少數;譬如羅馬帝國,就有一派意見認為其衰敗,很可與慢性鉛中毒有關。
 
隨著工業化的進展,鉛更加的被人類廣泛運用,例如銲錫、印刷字模、鉛管、黃銅及青銅製品、含鉛油漆、顏料或色料之調製、鉛蓄電池製造、鉛玻璃製造或加工、陶瓷器的上釉及靶場操作等,都可能使用到鉛之化合物。也因此某些職業的工作者就特別容易暴露到鉛,闢如鉛蓄電池的製造及回收業、焊接業(含鉛的焊材熔化後產生的燻煙易吸入肺部而被勞工吸收)、瓷器及釉器製造業者(製程中會使用染色劑-鉛丹)、部分油漆製造業及色料製造業等。不過隨著不少傳統產業的外移及國內對於鉛作業暴露的管制加嚴,目前容易有高鉛暴露的職業,最主要為鉛蓄電池作業勞工;另外氧化鉛粉製造業、油漆製造業、電焊作業、塑膠安定劑製造業、電子製造業及玻璃與琉璃製造業,也屬於較高風險之行業。
 
鉛如何進入人體及排除
鉛可以經由工作,或是生活中的暴露而進入人體。工作中的暴露如上所述,主要發生於特定行業的勞工;至於生活中的暴露,則可能經由銹蝕的鉛管汙染飲用水、食入遭受鉛污染土壤生產的農作物、含鉛油漆相關的小兒異食癖(pica)、吸入含鉛的空氣或粉塵、使用含鉛容器或以鉛焊接合的罐頭食品、兒童接觸或啃咬含鉛的玩具、首飾及生活用品等。另外幼兒生活於從事鉛作業的家庭、鉛作業勞工將受汙染的工作服穿回家中導致兒童的暴露、鉛彈滯留於人體及食用含鉛或遭鉛汙染的中草藥(如鉛丹[四氧化三鉛]),也都是可能的鉛暴露來源。其中含鉛汽油(四乙基鉛以往被添加於汽油中作為一種抗震劑)國內已於2000年全面禁用,另外國內政府單位也持續推動減少各種含鉛油漆及焊料的相關製品,經由這些努力,國人體內的鉛濃度已大幅降低,血中鉛的平均數值由1980年代的20.1 ug/dL、1990年代的7.7 ug/dL,降低至2009年的1.5 ug/dL,已符合2012年美國疾病管制署有關一般人血中鉛不得高於5 ug/dL之建議值。
 
鉛可以經由皮膚、呼吸道及消化道進入人體,其中消化道(食入)為一般民眾主要攝入體內的途徑。兒童消化道對鉛的吸收大約為45-50%,高於成人的5-15%;另外缺鐵狀態、飲食中鈣質不足及空腹狀態下,會增加鉛的吸收比率。鉛進入人體後,大部份(70%)會由腎臟排出,少部分會由糞便排除,其他則留在體內。人體80%以上的鉛會貯存於骨頭與牙齒,偶而可在牙齒近牙齦處看到「鉛線(灰黑色線狀的鉛沈積)」。鉛在血中的半衰期(濃度降低一半的時間)大約1-2個月,不過一旦進入鉛進入骨骼後,其半衰期將會延長至大約20年,因此容易對人體產生慢性累積的毒性。
 
鉛中毒的症狀
鉛中毒可以造成急性及慢性中毒,不過臨床上急性中毒並不常見,因此主要為慢性鉛中毒。過量的鉛暴露可以引起全身各系統的毒性,其中又以神經系統、消化系統、血液系統及腎臟為最主要受影響的系統,底下僅就各系統之毒性症狀作簡單說明:
(一) 神經系統:可以引起神經衰弱症及周邊神經病變,並以成人較為常見;兒童則較可能引起鉛腦症(如民國七十年代曾發生的小兒八寶散及驚風散導致鉛中毒事件),及影響生長發育及行為學習的正常發展。周邊神經病變部分,鉛導致的運動神經損害會比感覺神經來得明顯,早期表現為手足酸麻、無力、感覺異常、手抖;晚期手腕下垂或足下垂。鉛腦症的表現則為劇烈頭痛、嘔吐、眼球震顫、發音困難、嗜睡、焦躁不安、譫妄、昏迷、痙攣及死亡;倖存者可能有腦部損傷之後遺症。另外鉛在神經系統也可以引起頭痛、頭昏、失眠、多夢、記憶力減退、乏力、肌肉關節酸痛等非特異症狀。
(二) 消化系統:鉛中毒主要會產生噁心、嘔吐、腹痛、食慾不振、便祕或腹瀉;病情嚴重者可出現鉛絞痛(典型表現為在腹部有陣發性疼痛,且壓痛在肚臍周圍最明顯),極少數人則可出現麻痺性腸阻塞和消化道出血。
(三) 血液系統:主要會影響血紅素合成而導致小細胞性貧血、及紅血球嗜鹼性斑點(basophilic stippling)。
(四) 腎臟:早期為可逆性腎小管功能障礙;晚期則可能產生不可逆的間質腎病變,最後造成腎萎縮。另外鉛中毒者較易合併有高尿酸血症及痛風。
  除了影響上述系統外,慢性鉛中毒也可能導致不孕、流產、死產及新生兒發育異常。另外成人慢性鉛中毒,也被認為與血壓升高有明顯相關。
 
鉛中毒如何診斷
目前針對鉛中毒的診斷主要須符合下列3項要點,特別是第一項有關鉛暴露的證據為最重要的診斷依據:
(一)鉛暴露史及鉛吸收增加之證據:譬如血中鉛濃度偏高(如男性勞工大於40 ug/dL、女性勞工大於30 ug/dL或兒童血鉛大於10 ug/dL)、24小時尿液鉛含量大於80 ug,或使用CaNa2-EDTA靜脈注射後的鉛動員試驗(mobilization test)陽性。
(二)至少有一個與鉛中毒有關之器官或系統受損:譬如前述神經系統、消化系統或血液系統受損之證據。
(三)上述器官或系統受損的原因除鉛中毒外,無其他可能原因:須排除其他可能導致個別器官或系統受損之原因,譬如缺鐵性貧血、腹絞痛的可能成因或其他毒物引起的周邊神經病變或腦部病變。
 
鉛是否會致癌
鉛中毒對於人體會產生多個器官或系統的慢性毒性,至於鉛是否會致癌,目前尚無一致的明確定論。不過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的國際癌症單位(IARC)於2006年的結論,無機鉛(主要是以往添加於汽油中的四乙基鉛經燃燒後產生)及鉛的化合物為很可能的人類致癌物(proba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Group 2 A),且主要可能會增加胃癌的風險。另外有部分證據顯示鉛可能也與肺癌、腦癌及腎臟癌有些許相關性,但現有致癌證據並不充分。
 
鉛中毒的治療及預防
對於鉛中毒的治療,最重要的還是要找到暴露的來源並遠離該暴露(如鉛作業勞工的工作暴露),以免人體持續吸收鉛,進而導致更嚴重的症狀。而針對已產生明顯症狀的鉛中毒患者(譬如去年因為誤用含鉛中藥導致中毒之患者),則可以使用螯合劑(chelating agent)治療,目前較常使用的螯合劑主要包括CaNa2-EDTA及DMSA。至於開始治療之時機點,一般應符合下列三種狀況:(1)有鉛中毒的臨床表徵(如貧血、周邊神經病變、鉛腦症、鉛絞痛、腎功能異常);(2)生物監測有鉛負荷增加的證據(如兒童血鉛大於10 ug/dL、成人血鉛大於40 ug/dL);(3)排除其他病因,且移除暴露源(如鉛作業勞工移除暴露工作6個月後)和接受一般的治療後都無法改善。至於治療停止的時間點主要為症狀消失或血鉛降至正常可接受的範圍(如一般人血鉛低於5 ug/dL)。
 
對於鉛中毒之預防,主要包括鉛作業勞工應減少工作中的暴露及做好應注意的防護事項;至於一般民眾則應避免使用可能含鉛的器具(如接觸食物面為彩色的餐具或玻璃器皿)、玩具或首飾(特別是家有幼兒者更須注意),不要使用可能含鉛的化妝品,家中減少使用可能含鉛的油漆,汰換可能含鉛的水管,飲食前應注意勤洗手,及避免使用來路不明而可能含有鉛或其他重金屬(譬如汞及砷)的中草藥。另外應保持均衡的飲食,以免因為鐵或鈣的缺乏而增加鉛在胃腸的吸收。
 
結論
鉛是廣泛存在於自然界中的一種金屬,對於人體主要造成慢性的毒性,並主要影響神經、消化道、血液及腎臟等器官或系統。鉛中毒最常見於鉛作業的勞工,特別是鉛蓄電池作業的勞工,但一般民眾也可能因為多種來源而導致鉛過量暴露或甚至中毒的症狀。
 
對於鉛中毒,主要應強調各項預防措施,另外對於鉛作業暴露勞工,應定期監測血中鉛,一旦血中鉛過高或有臨床症狀時,則應立即就醫尋求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或毒物科醫師的建議。至於一般民眾,如果發現有不明原因的貧血、腹部絞痛、周邊神經病變、腦病變、腎功能異常及牙齒近牙齦處疑似產生鉛線時,或是兒童有生長發育及學習異常障礙時,也須考慮是否與鉛有關,並就醫接受血鉛濃度之檢查,以釐清上開症狀是否與鉛中毒有關。如果確定為鉛中毒,則應尋求專業醫師(如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或毒物科醫師)之仔細評估,再決定是否應接受螯合劑治療及後續追蹤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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