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造成的高血壓之監測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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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在癌症治療中的角色正日益擴大,多項研究證實,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可改善多種晚期固態實體腫瘤的預後及存活。隨著在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的使用經驗增加,臨床觀察到許多獨特的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的副作用,有別於傳統細胞毒性藥物。抗血管新生標靶類藥物的共通副作用,主要在心血管方面包括高血壓、血栓栓塞性疾病、左心功能不全、心肌缺血、QT間隔延長、血栓性微血管病等,在少數情況下可能是致命的。而非心血管方面的共通副作用,包括蛋白尿、出血、傷口癒合延遲、胃腸道穿孔、疲勞、發聲困難等。其他罕見副作用有可逆性後腦白質腦病、頜骨壞死、微血管性溶血等。此外,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劑(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TKI)的抗血管新生類標靶藥物另有其專屬副作用,包括腹瀉、噁心、甲狀腺功能障礙、疲勞、口腔炎、骨髓抑制、手足皮膚反應等。
抗血管新生類標靶藥物造成高血壓的主因為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VEGF)在維持血管壓力穩定中扮演著重要的關鍵作用,血管內皮生長因子一方面可以通過引導產生具有血管擴張作用的一氧化氮(NO)來調控血壓,另一方面也可以透過血管新生來降低血管阻力。由於一氧化氮與血管新生都與血壓降低有關,因此,抑制VEGF信號傳導可能與高血壓的發生有關。基於以上原因,所有使用抗血管新生類標靶藥物的患者,在使用前應審慎評估及控制基礎血壓,以維護患者的用藥安全。

目前臨床所使用抗血管新生機轉的標靶藥物有 aflibercept (Zaltrap®,柔癌捕)、bevacizumab(Avastin®,癌思停)、ramucirumab(Cyramza®,欣銳擇)等屬於單株抗體(monoclonal antibody),及axitinib (Inlyta®,抑癌特)、cabozantinib(Cabometyx®,癌必定)、lenvatinib(Lenvima®,樂衛瑪®)、pazopanib(Votrient®,福退癌)、regorafenib (Stivarga®,癌瑞格)、sorafenib(Nexava®,蕾莎瓦)、sunitinib(Sutent®,紓癌特)、vandetanib(Caprelsa®,佳瑞莎)等屬於酪氨酸激酶抑製劑。
 
Aflibercept是一種VEGF受體融合分子,主要為抑制VEGF與所有類型的VEGF受體(VEGFR)結合,aflibercept核准用於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Bevacizumab是針對VEGF的單株抗體,可抑制正常VEGF配體與其受體結合,bevacizumab核准用於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腎細胞癌、卵巢癌、子宮頸癌、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等癌症。Ramucirumab是IgG1類的單株抗體,作用在VEGFR-2,阻斷VEGF與VEGFR-2結合,ramuciruma核准用於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晚期胃癌。酪氨酸激酶抑制劑是可口服的小分子標靶藥物,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劑可通過抑制VEGFR及其他生長因子例如血小板衍生的生長因子(platelet-derived growth factors)受體的作用來阻斷血管新生,這類藥物包括axitinib、cabozantinib、lenvatinib、pazopanib、regorafenib、sorafenib、sunitinib、vandetanib等,因其有多重作用機轉,彼此間略有差異,這些藥物分別核准用於治療多種腫瘤,包括腎細胞癌、肝細胞癌、胃腸道間質瘤、甲狀腺癌、胰臟神經內分泌腫瘤、軟組織肉瘤及轉移性結直腸癌等癌症。
 
根據一項收錄77個三期試驗的統合系統分析研究指出,使用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的病患,發生高血壓及嚴重高血壓的機率是分別為未使用者的5.28倍及5.59倍,且不論使用單株抗體或酪氨酸激酶抑製劑的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都同樣有造成高血壓的機會。有兩項研究分別指出,bevacizumab造成高血壓的機率及嚴重度與其bevacizumab的使用劑量有關,lenvatinib造成高血壓的機率及嚴重度與似乎比其他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來得高。有一項研究指出,aflibercept造成嚴重高血壓的機率似乎比較高。
 
有哪些因素有可能會提高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造成高血壓的機率呢? 通常高血壓發生的時點為何?研究指出病患治療前既存在高血壓、年齡≥60歲、體重指數(BMI)≥25 kg/m2,可能有較高的發生高血壓風險。而發生嚴重高血壓的風險包括血壓控制不佳(收縮壓≥160mmHg或舒張壓≥100mmHg)、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包括缺血性中風、腦出血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塞、心絞痛、冠狀動脈重建、心臟衰竭、周圍動脈疾病、視網膜出血等)、腎臟疾病(包括蛋白尿> 30 mg / 24 h、男性血清肌酐> 1.5 mg / dL、女性血清肌酐> 1.4 mg / dL、腎小球濾過率<60 mL / min / 1.73 m2)、臨床檢查異常(心電圖或超音波心動圖顯示左心室肥大、頸動脈超音波檢查顯示頸動脈壁增厚或斑塊等)、有以下三個以上心血管風險因子包括(1)年齡:男性> 55歲,女性> 65歲。(2)吸煙。(3)高血脂:總膽固醇> 190 mg / dL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30 mg / dL或三酸甘油酯> 150 mg / dL。(4)空腹血糖> 100 mg / dL。(5)具有早發性心血管疾病的家族病史。(6)腹部肥胖:男性腰圍> 90 cm,女性> 80 cm。此外研究指出,在治療的第一週就有可能發生高血壓,且舒張壓可能上升27 mmHg及收縮壓可能上升29 mmHg,因此,接受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治療的病患,治療前應先控制好血壓,治療初期兩個月內應每週監測血壓變化,治療期間也應定期監測血壓變化,若出現暈眩、臉潮紅等高血壓相關症狀,應立即測量血壓及就醫,以避免發生嚴重高血壓對身體造成其他的併發症。

 
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下設的研究藥物指導委員會附屬的心血管毒性小組,對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造成高血壓的風險評估、監測、安全管理,提出以下建議:
(1)對病患進行預做評估及檢查,盡可能找出潛在的心血管併發症及風險。
(2)在使用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之前,應先確定並治療存在的高血壓。
(3)在治療過程中積極監測血壓,在治療的前幾週更頻繁的測量血壓。
(4)在治療過程中控制血壓,理想的目標值是盡可能使血壓保持在130/80 mmHg以下,而具有特定的心血管危險因子,例如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病的患者盡量降低血壓。
 
目前高血壓的定義為血壓≥140/ 90 mmHg或舒張壓升高20 mmHg,應接受降血壓藥物治療。選擇藥物時,應同時考慮高血壓的嚴重程度、緊迫性、及其他一些因素,例如:(1) sorafenib及sunitinib通過cytochrome P450 3A4進行部分代謝,因此如verapamil及diltiazem等具有cytochrome P450 3A4抑制作用的降血壓藥物,應避免使用於sorafenib及sunitinib相關造成的高血壓。(2) 應依照病患的肝腎功能情形,選用適合的降血壓藥物,後續監測藥物的不良反應,適時調整降壓藥的種類及劑量。(3) 對於在接受抗血管新生機轉標靶藥物治療時,出現高血壓的腎細胞癌病患,研究指出,應優先選用血管收縮素(angiotensin)抑製劑藥物進行治療,例如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s)、血管收縮素受體阻斷劑(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s)。
 
對於無法治癒的癌症病患而言,控制病患的藥物併發症包括高血壓在內,是有助於延長病患的存活期的。至於可治癒的癌症病患,應盡可能以藥物控制高血壓,讓病患盡可能耐受藥物的最高有效治療劑量,以達藥物最大療效,幫助病患克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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