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四十多歲罹患乳癌必須接受化學治療,但是希望能夠接受治療後還能夠懷孕,我建議她要不要先在化學治療前先將卵子保存起來,她考慮之後還是拒絕,因為如果要保存卵子,可能要休息兩個禮拜,病患心理恐慌,急著接受治療。病患的想法是完成四到六個療程後才準備懷孕,但是她是屬於早期乳癌,荷爾蒙接受體都是強陽性,必須接受五到十年的治療,在這中間有機會懷孕嗎?
最近義大利Genova大學Matteo Lambertini醫師和他的研究團隊將之前所發表的39份研究:14573名乳癌病患的研究文獻加以統合分析,再與800萬沒有罹患乳癌的一般女性進行比較,評估這些乳癌倖存者懷孕會不會影響存活期。
結果發現與一般女性來比較,罹患乳癌的病患懷孕並不會影響存活率,在所收集的研究文獻中,發現乳癌倖存者比普通人懷孕的可能性減少60%。有一半的女性試圖懷孕而且懷孕,而且是自然懷孕並不需要藉由其他方式來受孕,另外有些不想懷孕的女性懷孕了,因此乳癌病患治療後還是可以懷孕,而且不影響無惡化存存活期及整體存活期。
研究也發現了這些女性在懷孕時不會增加併發症的發生如妊娠毒血症,也不會對胎兒產生先天性的影響。不過14%的懷孕婦女是剖腹產,50%的胎兒是體重減輕,45%是早產,小於胎齡兒是16%
罹患乳癌後懷孕女性比沒有懷孕乳癌女性無疾病存活期減少了27%的風險,死亡風險也減少了44%。在荷爾蒙接受體方面,懷孕對於荷爾蒙接受體陽性女性沒有影響,而荷爾蒙接受體陰性女性反而有保護作用,也就懷孕的乳癌病患存活較久,而且爾蒙接受體陰性者受益較多,增加了28%。
從這些分析可以得知早期乳癌病患治療後要是想懷孕,從這些數據可以證明懷孕不會影響存活期,但是要注意懷孕期間的早產、胎齡較少的等,因此應該由婦產科嚴密的監控,最好方法是在治療前能夠將保存卵子,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但是這篇研究是屬於回顧性的研究,還需要更前瞻性的研究才能證明。
那想懷孕的乳癌病患什麼時候適合懷孕呢?美國非常有名的Memorial Sloan Ketterning癌症研究中心有份建議。
- 在停止使用藥物一年後才開始懷孕,才能夠將一些化學藥物殘留排出體外,避免胎兒流產、先天性異常胎兒,不過是一年或更長時間,要看病患接受何種治療藥物,最好先與醫師討論。
- 如果是荷爾蒙陽性病患要接受5到10年的治療,在治療期間要懷孕必須要停藥,停藥可能會增加乳癌復發風險,因此要與醫師討論衡量風險,堅持中斷治療,生產完也要繼續接受荷爾蒙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