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造成頭頸癌的元凶:檳榔、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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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菸中含有7000多種化學物質,約70種致癌成分,除了尼古丁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頭號戰犯外,其實也內含亞硝胺,經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歸類為第一級致癌物質,可能與肺癌、鼻腔癌、口腔癌等癌症的發生有關。此外,香菸也含有甲醛,也是IARC歸類為第一級的致癌物質,除了長期皮膚接觸會造成皮膚炎等過敏性疾病外,也可能引起鼻腔、口腔、鼻咽、咽喉、皮膚和消化道的癌症。

因此,有抽菸的癮君子,實在有必要戒除菸癮,除了大家所熟知的心血管及呼吸道病變,也可以減少很多癌症的發生。臨床上頭頸癌門診常常看到同時吃檳榔和抽菸的病人,不過依本人經驗,檳榔似乎比較容易戒,菸真的困難也容易被週遭朋友〝陷害〃,因此不妨提起勇氣去醫院的戒菸特別門診就醫,裡面除了專業醫師開立處方外,也有個案管理師和心理師的輔導,相對成功機會提高很多。另外也可以自行上國民健康局網站下載戒菸教戰手冊,裡面也有很多實用的內容。

而喝酒呢,根據我們成大醫院在2017年發表於Scientific Reports國際期刊上的研究,裡面分析811位頭頸癌病患,其中21.8%的頭頸癌,55.7%的口咽癌,與 89.1%的下咽癌都與喝酒有關,且與喝酒的劑量有很大相關,烈酒比啤酒和葡萄酒有更強的相關性。基因的分析顯示當病患有ADH1B和ALDH2的病變會提升頭頸癌之風險,而一旦戒酒之後,至少要等到十年以上才會顯現罹患減低頭頸癌風險的效果。因此在酒酣耳熱之際,若自己的基因檢測有問題,還是少喝幾杯吧!

提到這麼多,那到底菸、酒、檳榔哪個影響較大呢?根據1995年高雄醫學大學葛應欽教授等六人發表於「口腔病理學及口腔內科學雜誌」二十四卷的一篇流行病學研究「台灣之口腔癌與嚼檳榔、吸菸、酒精消耗間的關聯性」,,罹患口腔癌的機率倍數與不抽菸、不喝酒、不嚼檳榔者相比(設為1倍),嚼檳榔者為28倍、抽菸為18倍、喝酒為10倍;嚼檳榔且抽菸為89倍、嚼檳榔且喝酒為54倍、抽菸和喝酒為22倍;三者皆有者則為驚人的123倍!由數據中可看出,檳榔實為三大禍害之首!也因此,行政院院會自民國86年起,將每年12月3日核定為檳榔防制日。

篩檢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以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在93-98年篩檢資料分析顯示,癌前病變與口腔癌的偵出率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其中30歲以上的癌前病變偵出率為30歲以下的3倍;口腔癌的偵出率更是到30歲以上才大幅增加,約為30歲以下的40倍,口腔黏膜檢查可降低4成口腔癌死亡率。國民健康局自99年起擴大提供服務,口腔黏膜檢查提供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者,每2年1次。主要藉由醫師目視檢查口腔黏膜,看是否有疑似癌前病變或癌症的病灶。檢查結果若為陰性,須持續每2年接受1次口腔黏膜檢查;若為陽性,需至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確診,並遵照醫囑每3至6個月定期追蹤。

口腔癌患者的治療不僅療程痛苦,患部亦會影響吞嚥及咀嚼功能,造成自身及家人生、心理負擔;同時也因治療疾病而必須停止工作,減少家庭經濟收入;手術治療後也因外觀容貌上的改變,患者往往需要更長一段時間心理建設,重新融入社會。除此之外,依據統計資料,口腔癌常在治療後兩年內有復發的情形;另又約有20-30%的口腔癌患者會在口腔黏膜附近發生新的病變,即為「第二原發癌」的發生。

提醒民眾,千萬不可心存僥倖,對於目前已有嚼食檳榔習慣之民眾應及早戒除,並定期至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癌篩檢,平時也應留意自身口腔狀況、自我檢查;對於已被診斷出有口腔黏膜病變之患者,除應積極配合醫師治療計畫之外,也應定期追蹤,降低口腔癌變發生的機率;對於未曾嚼食過檳榔之民眾,除應積極避免致癌物的接觸,平時也應注意自身口腔清潔、維持健康。
(本文部分資料引用自衛生福利部網站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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