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幹細胞移植年齡不是很大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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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都認為自體骨髓移植在65歲以前都可以實施,異體骨髓移植由於副作用容易產生排斥或移植體對抗宿主反應,所以年齡都限制在50歲或45歲以下,但是最近美國Maryland的醫師Kasamon的研究認為年齡不應該限制,因為55歲到65歲病患如果罹患高危險群的血液惡性腫瘤而不治療,本來如果壽命可以活到85歲就平白損失超過20年,所以應該還是可以積極治療的。治療的原則是如果是異體骨髓移植是否要找白血球組織抗原完全相配的人嗎?事實上不需要,他研究了273名接受移植體半相合的病患進行骨髓移植,移植後再接受Cyclosporine的治療,結果發現有良好的成績,而且成績與配對完全吻合者一樣。在273位老年病人中有56%是淋巴癌,30%是急性白血病或骨髓造血不良症,另外有15%是之前接受自體骨髓移植後復發的病患。在兩年無疾病惡化存活期分別是50到59歲是39%,60到69歲是36%,70到75歲是39%,兩年整體存活期是51%、56%、 44%,也就是兩者並沒有很大差異。所以即使是白血球組織抗原半相合的老年病患接受骨髓移植也是可行的,所以應該把年齡限制提高到75歲以下,主要還是使用Cyclosporine來預防移植體對抗宿主反應才是最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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