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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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最新的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國人90-94年新診斷癌症個案,男女全癌症(all sites)五年存活率分別為男性40%、女性63%,此資料不及美國SEER(Surveillance Epidemiology and End Results)公布的1996-2003年全癌症(all sites)男性64.6%、女性65.2%。其可能原因為我國男性癌症發生率前幾名皆是致死率較高而五年存活率較差的癌症,如肝癌、肺癌、胃癌及口腔癌等。相對地美國癌症發生率前幾名的攝護腺癌、皮膚癌、乳癌、肺癌,其中除肺癌外,其餘癌症五年存活率皆高達88%以上;由於美國實施乳癌、結直腸癌及攝護腺癌篩檢多年,因此其早期個案所佔的比率較國內高,相對的其五年存活率也較高。除此之外,美國非常重視癌症照護品質的控管,對參加癌症計畫的醫院訂有完善的認證標準與訪查制度,此亦為國內目前推動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之參考依據。

爲全面提升癌症照護品質,國民健康局於90年10月起公開徵求補助15家醫療機構設立癌症防治中心,第一階段(90-93年)計有17家醫院參與,該計畫重點在推廣區域內常見之癌症預防宣導教育、篩檢、建立多專科團隊照護(multidisciplinary)、醫護人員教育訓練等。另爲減少癌症對民眾健康所造成的威脅,立法院於92年5月21日通過了「癌症防治法」,該法第15條明訂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於內部成立癌症醫療品質小組,以確保其癌症篩檢及診斷治療之品質,且主管機關-衛生署應訂定品質保證相關措施之準則。據此,國民健康局參考美國外科學院(American College of Surgeons)癌症委員會(Commission on Cancer)所訂定的癌症計畫標準,草擬「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並邀請當時參加癌症防治中心之醫院專家開會討論後,於94年3月10日公告該準則。

爲協助醫院落實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之要求,國民健康局於第二階段(94-96年)公開徵求補助每年新診斷癌症個案達500案以上醫院共計27家醫院,補助醫院辦理工作重點如下:

一、成立癌症醫療品質小組或委員會,規劃、督導並評估院內各項癌症計畫等。

二、建立常見癌症診療資料與管理運用:依規定申報93年1月起新診斷子宮頸癌、乳癌、大腸直腸癌、肺癌、口腔癌及肝癌等6種癌症之發生部位、期別、詳細治療與後續追蹤等資料。

三、提升癌症醫療照護品質:推動「癌症治療計畫書」、建立癌症多專科團隊運作機制、癌症治療指引遵循與監測,以及化學治療安全與組織病理報告等品質提升工作。

四、辦理癌症預防、篩檢、專業人員培訓、品質管理與改善等工作。

如何促使醫院高層主管重視癌症照護品質,政府除了揖注相關資源外,也應藉由其他機制來推動。故此,國民健康局參考美國外科學院癌症委員會對於參加癌症計畫(Cancer Program)之醫院辦理認證。美國癌症計畫認證係由醫院自願參加,截至2006年其通過認證醫院共有1433家醫療機構,佔全美醫療機構之25%,這些醫院所治療的癌症病人達所有癌症個案的80%,且通過認證計畫之醫院,癌症委員會及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都將醫院名稱公告於網站上,以提供民眾就醫之選擇。

考量國內醫療環境與美國之差異,因此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規劃辦理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試評計畫,並於96年完成10家醫院試評,依據試評結果修訂「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基準與評分說明」,並經衛生署公告自民國97年起正式辦理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且認證評核結果將納為98年度新制醫院評鑑之一項指標及98年度醫學中心六大任務指標。此認證作業適用於經醫院評鑑為地區醫院(含)以上層級或經新制醫院評鑑合格,且年度新診斷癌症個案數達500案以上之醫院(目前估約43家醫院),而本(97)年預定辦理22家醫院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工作,其中將以醫學中心或兼具「新制醫院評鑑」特優及「新制教學醫院評鑑」優等之醫院,列為優先對象。

爲使醫院了解認證內容,國民健康局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於96年辦理2次說明會外,並於97年1月30日再度辦理說明會,此認證內容共分為六章30項。97年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作業,將於97年4月1日~30日接受醫院申請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之醫院將於同年6~10月安排實地認證,通過認證之醫院將由國民健康局發給合格證明文件,認證資格有效期間為三年,惟認證結果為A級之醫院,其認證資格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則需重新申請。認證結果將公布於網路上供民眾參考及查詢,期藉由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確保醫院提供優質的癌症診斷與治療服務。

相關資料請上網查詢:http://www.nhri.org.tw/nhri_org/ca/accredit/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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